近期,全国多地发文对建筑施工行业超龄农民工进行用工规范,禁止60周岁以上男性及50周岁以上女性从事建筑施工作业。

“清退令”政策的初衷,是不让超龄农民工从事高危作业,无疑值得称道。但笔者认为,对超龄农民工不能“一退了之”,对“清退”产生的风险隐患必须高度警惕。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高,建筑工人往往需要进行高空作业、户外作业,劳动强度大。而超龄农民工在注意力、反应速度等方面不如年轻人,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和风险大大增加。出于安全考量,建筑施工行业清退超龄农民工是必要举措,势在必行。但是,清退超龄农民工,不仅要兼顾安全与生计,更要防范清退过程中滋生的风险隐患。

比如,在临近清退时,超龄农民工可能存在思想波动,极易导致作业过程中因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急躁等引发事故;在超龄农民工被清退后,企业有可能“人马不齐”,但工期不能耽误,导致抢工期、赶进度的状况加剧;一些技术岗位、特殊作业岗位的超龄农民工被清退后,新接替的年轻员工缺乏技术经验,仓促上阵。这些都为事故埋下一个个隐患。

因此,相关部门需加大对清退超龄农民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合理安排施工,做好被清退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并指导企业加强新进年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防止超龄农民工“清退潮”成为事故“反弹潮”。

还需要注意的是,超龄和事故不能直接画等号。超龄只是增大了农民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概率和风险,对超龄农民工进行清退,有利于降低风险,但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一劳永逸”。相关部门不能因为超龄农民工被清退,就认为监管可以放松了,还需通过加强监管与服务、改进执法方式等,推动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也可借助“清退”之机,在着力培养一支会安全、懂技术的施工队伍上下功夫、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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