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各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制作举报奖励公告牌,在辖区所有矿山入井井口或工业广场醒目位置悬挂。其中,煤矿举报奖励公告牌悬挂工作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非煤矿山举报奖励公告牌悬挂工作应在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
通知要求,各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在当地电视台滚动播放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主要信息;节选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关键内容,在当地主流媒体刊登或播出;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
通知强调,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充分利用检查执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等契机,积极向矿山企业广大职工宣讲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矿山企业职工举报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形成举报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