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出台《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实施办法》,着力解决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发生后初期救援指挥混乱、职责不清、层层请示导致错失黄金救援时机的问题,努力实现初期处置现场指挥统一、有序、高效。

针对洪涝、地震、火灾等7类11种情形,实施办法逐一细化明确现场指挥官担任人选、处置流程、信息报告、力量调度、工作重点。在特定情况下,将现场指挥官分为行政和技术两种类别。行政指挥官主要负责协调保障、统筹抓总、决策调动,技术指挥官主要负责情况研判、技战安排、决策建议,两者发挥专长、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官的任命对象分为突发事件现场人员、村级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乡镇及部门负责人员三个层级,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需求,更高层级领导赶赴现场后,自动接替现场指挥官工作,做到无缝衔接。

实施办法明确,为解决干部在应急救援一线想干不敢干、干了怕担责等问题,对于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积极履职、科学决策、指挥有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真正做到“让担当有为者有位”。对于现场指挥官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因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攻坚克难,出现一定失误或争议行为的,适用容错纠错机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不让一线人员“流血流汗又流泪”。

根据实施办法,现场指挥官可以无需层层请示,直接下达提前疏散转移受隐患威胁群众、组织救援救灾等应急指令,充分利用黄金救援时间,避免损失扩大或诱发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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