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气候变化大背景下,罕见的极端天气出现频率不断提高、强度不断增大已成为事实。2021年9月,世界气象组织发布一份报告称,由于全球变暖,气象灾害发生的频率升高。最近10年,气象灾害的数量是上世纪70年代的5倍,造成经济损失为7倍以上。
“虽然气象灾害多发,但是相比地震等灾害,气象灾害的孕育、产生、成灾有一定发展迹象可循,越早抓住先机越能在应对中取得更多胜算,预警信息就是破题‘密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气象服务首席朱定真说,从2021年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的教训来看,我们没有用好这把“钥匙”。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需要重新定义
根据中国气象局2007年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信号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生活中,我们经常能从电视里、手机上看到各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觉得对它们很熟悉。但仔细想一想,你真的懂得这些颜色的含义吗?抑或说,你真的明白这些颜色代表的气象灾害对我们有多大影响吗?对于不少百姓来讲,答案估计是否定的。”朱定真说,这就是为何大家对耳熟能详的预警信号会轻视、怠慢的原因。其中,有预警不精准导致公众对预警信号信任度、敏感度下降的问题,更有预警本身“内涵”不够丰富的问题。
朱定真告诉记者,现有的气象灾害预警以反映天气自身强度为主,其描述的危害程度更多是自然属性上的“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步,这种理念已经不适应现实需求。
他举例说,同样是一场50多毫米的降水,在南方城市可能影响微不足道,但在北方一些城市就可能导致交通堵塞、积水淹车。这说明,气象灾害预警尤其是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需要从自然属性向社会属性转变,由反映天气自身强度向反映对经济社会综合风险影响大小转变,即“风险影响预警”。
这就需要建立健全以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加以实现。
为自主应急创造必要的保障条件
“以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意味着这类信号发布与关、停、限、避、调等措施的启动要绑定。”朱定真解释,由政府和专业业务部门确定后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一旦发布,不需要等待相关政府部门二次确认、临时动员,全社会都能明确各自应对措施。比如,学校停课、工厂停产、个人不用去上班。这需要修订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条例,赋予这种全社会的联动机制自主启动的法律保障。
朱定真认为,作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部门,要想实现“风险影响预警”,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单位合作,共享人员流动、风险暴露度分布等社会行为、环境信息,用于完善预警模式,提高预警精准度,减少公众的心理落差。
“另外,要规范统一应急避险场所标志,使用醒目的颜色和通俗易懂的样式标注,以便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启动后,公众能够迅速找到相关场所。对于城市中风险脆弱性强、暴露度高的区域,要规划建设防涝、防风、防雷电的应急避险场所。”朱定真说。
朱定真建议,要加强应急培训,创新科普形式。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社会公众,都要有机会参加分灾种的应急培训。要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纳入大中小学课本,鼓励在网络游戏、影视剧中增加防灾减灾的内容或情节,让公众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自觉。同时,要注重针对不同年龄、不同职业背景的人,研究不同的科普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