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天长法院秦栏法庭法官缪云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当庭履行全部货款17386元,顺利解决该纠纷。

2016年,张某从原告陈某处购买胶带货物。期间,张某陆续支付部分货款,但剩余货款17386元经陈某多次催收,张某始终未支付。陈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拖欠货款。

该案受理后,缪云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双方是合作伙伴,综合案情,采取调解方式处理,能更好的解决矛盾,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缪云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张某认为货款数额没有这么多,主张减少货款。缪云就所欠货款数额进行核对,与当事人一一确认。最终,张某当庭确认并给付17386元货款,陈某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一起拖欠了五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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