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75岁的申请人王某某委托其儿子将印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急民所需、心系百姓”的锦旗专程送到来安县人民法院,对执行干警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案件回顾:家住来安县半塔镇的被执行人李某某因市场波动,借款不能及时清偿,在来安法院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标的本息20余万元,其中包括王某某在2015年初的借款5000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李某某全家长期在浙江打工,数年春节未返,虽承诺还款,但因其履行能力有限,数起案件执行长期没有实质进展。 2019年9月,王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书生效,因对法院执行没有信心,一直没有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6月,王某某抱着试试看心理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在来安县半塔镇其住所地自建有三上三下的住房六间,长期空置无人居住,而王某某户籍地在农村,跟随子女到半塔镇上居住,暂住在子女家,无固定住所,有在半塔镇居住的刚需求。执行法官以此为切入点,联系了被执行人李某某及其他申请人,寻求各方和解,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的可能。在多轮电话、微信沟通后,各方基本达成和解。因被执行人李某某工作原因,执行法官通知各方当事人在一个周末到庭。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各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某取得了被执行人李某某自建房屋的居住权,实现了老有所居。当王某某拿到被执行人李某某房屋钥匙时,双手颤动,连声道谢。8月9日上午,王某某特制锦旗一面委托其儿子送到来安法院,遂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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