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肖来朋 通讯员郑小荣报道 日前,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按照抓当前办紧事与抓长远打基础相结合、抓关键攻难点与抓统筹谋全局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将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细化分解为50条具体措施。
在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方面,陕西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并落实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推动落实政府责任清单化;推动安全生产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机构。
在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方面,陕西省将制定部门领导干部责任清单;理顺煤矿监管机制,规范监管模式,加快制定燃气、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全链条监管责任清单;对餐饮行业燃气报警、旅游景区交通事故等职能交叉领域和密室逃脱等新业态新风险,明确主管部门,及时界定安全监管责任;加快道路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
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方面,将严格履行事故调查职责,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强化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建立健全事前问责机制,制定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强化事前监管,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若干措施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严格失职失责责任追究,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重特大事故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构建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实现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高危行业领域的小微企业全覆盖。
若干措施明确,要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依法追究发包方、承包方责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管而不严和违法分项发包、层层转包现象;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数量;强化“打非治违”警示效果;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配齐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执行事故信息通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