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彻底解决执法宽松软、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以及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等问题,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执法工作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省市县乡安全生产执法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指导意见从五个方面加强和规范了该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坚持分类分级执法,科学准确定位各级执法职责。按照省级统筹指导,强化市县两级执法,发挥乡镇综合执法作用的总体原则,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执法工作职责定位。根据辖区内行业企业分布情况,综合考虑各级执法能力水平和需承担的执法任务,健全完善分类分级执法工作机制。明确了高危行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的执法权限不得下放到乡镇。

坚持按计划执法,切实增强执法精准度。以提升执法质量、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导向,以年度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为基础,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坚持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为目标,“一企一策”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帮助企业剖析问题原因,指导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防范事故发生。

坚持规范化执法,逐步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商贸行业创建样板化行政执法案例,供全省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参考借鉴。省市县三级执法全部纳入省厅“互联网+执法”系统管理,逐步完善“互联网+执法”基础信息,建立常用风险隐患样本库,提高执法效率。

坚持全过程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从执法计划、事前告知、现场检查到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建立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组织开展现场监督,对本级及下级执法检查过的企业,以实地核查的方式,通过抽查文书、现场检查,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执法质量实施现场监督。

坚持强化执法基础,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先进技术装备、信息化装备的配备和使用,不断提升执法检查的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专家配合开展执法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执法检查员和监督员队伍。(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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