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按照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要求,陆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如何科学统筹,令大检查真正取得实效,是各地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

笔者从事多年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目睹过一些基层大检查存在重资料、轻现场的问题,有的地区甚至存在“检查效果好不好,取决于总结写得怎么样”这样的怪现象。切忌把大检查搞成大运动,避免高开低走、虎头蛇尾,最后沦为“一阵风”“大呼隆”式的形式主义。如何让大检查远离形式主义,实实在在地发现隐患、解决问题,笔者有几点建议。

一是对象清楚。梳理当地近年来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对其进行重点检查督查。曾经的事故虽说偶然实则必然,通过“回头看”,着重检查涉事企业是否已吸取教训、加强自身安全管理,督查该行业领域其他企业是否做到举一反三、自查自改,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是鼓励举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作用,及时重奖举报人。比如,江苏无锡市畅通举报渠道,提出举报无须实名且“快核快奖”,值得学习借鉴。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也强调要加强隐患举报奖励,大检查走群众路线必然事半功倍,注意既要调动群众积极性又要保护群众隐私。

三是严厉问责。对大检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主管部门,要严厉追究责任。由隐患发展成事故并非“一日之寒”,在节骨眼儿上出事故显然平时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大纰漏。对于一些工作懈怠、根本没把大检查当回事儿的企业和部门,必须严厉追究责任。

四是方式多样。各地可以采取互检互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检查形式。

交叉互检最大的好处就是避免人情执法,避免熟人熟面孔拉不下脸,同时还能通过交叉互检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之后再由上级部门明查暗访,既能督导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又能检验执法部门专业能力,让大检查取得实效。

五是邀请外脑。邀请业内专家参与大检查和隐患整改,“政府买服务,专家查隐患”在很多地方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和实际经验,在这轮大检查中更要用好、用足,扬长避短提高大检查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六是宣传曝光。深入曝光被查处的企业,反映企业存在的典型问题,为其他企业敲响警钟。把精力和重点放在检查现场,实打实检查一家胜过“雨过地皮湿”检查一百家。同时,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既推广宣介好做法又曝光警示被查处企业,一举两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