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永无止境”“一线工人请注意,安全生产离不开你”……日前,笔者跟随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核查组在山西省运城市、晋中市开展督导核查时,随处可以看到这样的安全警示标语。但核查组发现,部分危化品企业对安全生产“口头”重视、“行为”轻视。

操作规程不仅指导企业员工日常正常操作,还事关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流程和防护措施。在山西博成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督导核查时,核查组专家发现该企业的操作手册上只有日常操作流程,不满足《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与安全要求;工艺参数的正常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防止和纠正偏离正常工况的方法及步骤;操作过程的人身安全保障、职业健康注意事项等”的要求。

在该企业重大危险源罐区检查时,核查组人员登上10米多高的甲醛储罐顶部查看,发现用作保护气体的氮气压力为零,并且该企业中控室DCS系统中储罐区甲醇、甲醛储罐氮封压力也均显示为零。缺少氮气保护时,这些储罐内部极易形成混合爆炸性气体环境,一旦遇到静电等点火源,就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对此,专家提出质疑,氮气都去了哪里?被问及该问题时,企业负责人员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部分企业心存侥幸,自查隐患不够深入、浮于表面,也是核查组在此次督导核查中发现的一大问题。核查组在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排查出13条隐患,而企业自查时仅发现4条简单的管理类隐患。

核查组此次督导检查8家企业,共发现92条事故隐患和火灾隐患。对于存在多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山西博成化工有限公司,核查组要求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罚。

受检企业纷纷表示,对核查组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全部接受,将认真整改。核查组表示,危化品企业相较以往更加重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类安全隐患。“重大隐患对于企业来说是致命的,一旦发生意外,损失只能由企业自身承担。”核查组强调,企业要加大自身隐患排查力度、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企业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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