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无锡应急管理部门在对宜兴某化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数月,企业负责人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抛诸脑后,“一门心思”搞生产、提业绩,无证生产经营危化品。经查发现,企业生产流程存在多处安全隐患,可谓是“踩在刀尖上”搞经营,该企业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行政处罚1200余万元。

2月1日起,江苏省无锡市《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由该市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办法》,对9类失信行为,采取14项联合惩戒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办法》规定,企业存在发生亡人事故、主要负责人涉嫌安全生产犯罪、企业受到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停业整顿期间继续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仍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9种失信行为,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一旦纳入“黑名单”,企业在项目审批、申报、招投标、政府资金支持、各类保险费率、信贷担保融资等各方面将受到限制,同步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各大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并列入表彰奖励负面清单。

被惩戒的企业将受到哪些“惩罚”?据介绍,被惩戒企业相关信息将直接函至市发改委、科技、工信、财政等10个部门,企业将面临上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率、终止认定标准化等级、暂停重大项目申报、收回政府补贴资金、限制招投标和采购、从严参与信贷担保等金融活动,并列入表彰奖励负面清单。

“出了安全问题,生产经营必将受到严重影响。”无锡市应急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表示,受惩戒对象信息将同步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各大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其上下游企业在采购、供应等方面得知该企业属信用惩戒企业,后续合作的生产经营活动将难以为继。

“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大、措施硬,倒逼企业将安全摆在首位,安全搞不好,企业后面几乎无路可走。”新吴区某危化品企业负责人告诉笔者,这项措施把安全生产和经营发展直接挂钩,势必要求企业从源头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办法》同时给出守信企业的联合激励措施,比如减少执法频次、下调各类费率,以及在安全生产政策资金和补助上予以支持等。此外,被惩戒对象经整改、验收合格,向“信用无锡”网站提交信用修复申请,经确认后,可将惩戒信息移除,恢复信用。

截至目前,该市220家重点监管的高危企业已纳入首批信用管理范围。 (孙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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