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安委办通报了 7 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有3起行刑衔接案例全都与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关。治理假特种作业操作证现象,对维护安全生产正常秩序意义重大。
打击假特种作业操作证当“刚柔并济”。对于涉及假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关行为,购假、用假与制假、售假性质相同,都属于违法行为,区别在于危害程度不同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前者行政处罚,后者刑事追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需求才有市场,只惩处制假售假而不惩戒购假用假,那么必然无法有效遏制假证的现象。所以,对于涉及假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既不能“避重就轻”也不能“抓大放小”,而应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使用并宣传好当前更为便捷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政策。正规渠道取证换证便利了,假证就没有生存空间了。过去,由于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严格、报名考试受地域限制、考点少以及因参加考试产生的食宿交通费用成本高等综合因素,导致一部分特种作业从业人员选择无证上岗或购买假证。去年以来,应急系统为方便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复审和换证,出台了跨省通办、送考送培、加强考试培训点建设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从政府层面最大限度地为广大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提供了便利条件。将便民政策条件普及到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需求的人群中,引导他们通过正规渠道培训、取证,也是治理假特种作业操作证现象的一个重要抓手。
当前我国有 1500 万名特种作业人员,平均每年新增200万人,特种作业操作证需求量大,打击假证必然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重而道远。综合发挥执法与宣传效力,刚柔并济,方能持续推动从业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培训取证,避免因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