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基层政府和行业部门更好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1月19日,经湖南省娄底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该市全域90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并就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和议事规程作出明确规定,切实打通消防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主要由乡镇(街道)、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村(社区)等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组成,并明确1-2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重点研究解决辖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与意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火灾隐患整改等问题,指导村(社区)和辖区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定期进行考核通报。
乡镇(街道)火灾形势直接影响着社会面火灾稳定,将消防安全组织向乡镇(街道)一级延伸和下沉,是进一步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消防责任体系的有效举措,确保事有人管、问题有人解决,对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防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防控到“最末端”,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下一步,县级消防部门将加强与乡镇(街道)消安委的联系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同频共振。同时,市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街道)消安委运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