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滨湖世纪社区居住的小学生在社区禁放横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江志松 摄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安委办组织多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排查执法行动   陈心如 摄

近日,四川省西充县一名男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照手续的情况下,在居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0余件,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受到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连日来,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结合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重点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对非法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5名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其中对4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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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入旺季,各类风险隐患增加,烟花爆竹安全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各地相关部门纷纷行动起来,加大执法力度,着力守好烟花爆竹安全关口。

源头入手,多个地区收紧燃放政策

自去年以来,多个地区通过出台新规、收紧政策,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由此带来的安全风险。其中,明确出台对烟花爆竹实施禁放或限放的规定,成为多地的选择。

山西省延续2020年8月17日发布的《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出修改,将第六十一条修改为“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部分地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进一步扩大。

北京市规定,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在全域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环球影城度假区内经公安机关许可的焰火表演项目除外),对非法燃放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处罚。春节期间,北京也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

南京市从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版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明确禁放区域由以往4个主城区进一步扩大,包括另外4个区的12个街道及2个园区。与此同时,该市将禁放时间从以往的春节有限开禁改变为全天,并禁止任何单位、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部分地区采取分时段分区域限放政策。

湖南省长沙市近日出台《关于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等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当天的部分时段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川省巴中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济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授权市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定时定点燃放措施。

在收紧政策的同时,各地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也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例如,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规定,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并且拒不停止燃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市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充分发动社会力量,规定对于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市民积极举报最高可获得2万元奖励。

加强排查,从布点开始守住销售安全关

临近春节,全国多地针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布点开始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把好安全关。

湖南省浏阳市作为烟花爆竹主要生产销售地,其在总结多年经验基础上出台的安全管理方法值得借鉴。早在2021年6月1日,浏阳市就印发了《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政许可实施意见》的通知,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行政许可条件的布点要求、许可期限要求、选址要求以及批发企业行政许可条件的布点要求、仓储设施要求、许可变更要求、监督管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通知要求,批发企业仓储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的要求进行,不得将生产车间当作储存仓库使用。仓储设施外部、内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依法进行设计审查。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结合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换证审核,对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检查各零售点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存放是否合规、灭火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及能否正常使用等。

因变更经营地址、在新址重建尚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继续经营烟花爆竹,巴东江南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被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罚17万余元。

有的地区通过组织专家会诊帮助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完善安全条件。例如,不久前,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成立专家组,抽调专家,对除西安市以外的其他地市开展专家会诊检查,其中,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安全条件、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存在“四超两改”“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情况是重点会诊检查内容。

强力执法,倒逼规范经营行为

多地采取强力执法手段,倒逼烟花爆竹销售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联合执法,合力“打非”,最大限度减少涉烟花爆竹事故。

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浙江省明确,零售单位违反规定存放烟花爆竹,在核准地点外经营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严厉打击藏身隐秘角落的非法烟花爆竹,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主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细致排查,发现了很多埋藏很深的非法违法行为。通过强力执法,各地不仅对非法违法形成震慑,也切实消除了不少安全隐患。

广东省阳江市应急管理局近日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仅在阳春市岗美镇岗北村就查处了2个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窝点,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75箱。

1月11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应急管理局联合纸坊街道办事处、辖区派出所等多部门对位于武昌大道(北华街路口至关山桥)沿线花圈店进行踩点摸排时,在一家商店发现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该店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规将大量烟花爆竹存储于二楼,并且与白酒等大量可燃物质混放,存储场所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缺失,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洪州镇利用群众举报,发现一起小型货车司机无特种物品运输上岗证,使用非专用危爆物品运输车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通讯员何宗周、盛振刚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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