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快建成一批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煤矿,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1年6月5日

附件: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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