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A、B高炉大修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6月18日—2021年7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原材料工业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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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