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于6月10日-15日期间分省召开了东北地区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监管工作座谈会。鉴于疫情,会议采用现场与视频两种形式。三省一区发改委(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国网东北分部、各省级电网公司、部分发电企业代表及我局专项监管工作组成员参加会议。吉林和黑龙江业务办较好地完成了分会场的组织配合工作。

会上东北能源监管局行业处介绍了本次专项监管工作的方案,各省(区)发改委(能源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地区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同时电网和发电企业也分别从调度运行和本企业承担主体责任落实关停情况角度作了详细汇报,参会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郭建宇副局长参加了会议并就此次监管工作和未来一段时期东北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和规划建设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正确认识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和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把握好煤电机组发展和引导退出的节奏,三是配合好专项监管工作开展和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几次会议简洁高效,达到了预期效果,受到电力企业好评。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认真梳理各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有重点的开展好现场调研、督查工作,及时完成监管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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