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度汛,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2021年度汛期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危机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防重于排、治重于管、管重于应急”的理念;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属地煤矿防汛工作的薄弱环节,坚决克服“年年防汛不见汛”的侥幸心理,全力打好防汛备战“主动仗”。

当前四川已进入汛期,天气复杂多变,加上正处于生产经营旺季,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加。针对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通知》明确全省各煤矿、各煤炭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度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本单位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任务,制定排查整治清单,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细化汛期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在监督落实上狠下功夫,全面落实汛期煤矿安全应对工作要求。

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要组织开展水患排查,实施普查工程,各煤矿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立即开展安全技术措施及落实情况再审定、再完善、再落实。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煤矿排查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属地煤矿实现100%全覆盖,对搞形式、走过场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在加强安全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准入条件,对煤矿所有井口、主要通风机房、压风机房、地面变电所标高低于正常洪水水位等的煤矿,立即责令停产,不再审批其井下生产或整改作业、井下巡查等工作。对未完成“双电源、双回路”改造继续组织生产,供电线路存在T接其它负荷,主要通风机、主要提升机、空压机、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未形成双回路供电等煤矿以及已发生透水、淹井的事故矿井进行依法查处。

“坚持汛情会商和避让制度是强化应急准备的重要事项。”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要求各级煤矿监管部门每日准确收集、共享气象信息和异常天气预警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和工作指令。出现突发异常天气,立即进行应急研判,发出监管指令。各煤矿企业除了对灾害预报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风险研判外,还要坚持提前避险、主动避险、紧急避险,针对本地在24小时内降雨量超过50mm,本地气象部门发出蓝色以上预警信息,煤矿井下出现突水、异常涌水、透水征兆,地面建筑物受到威胁、地面出现滑坡等情况必须紧急停产、撤人避险。

为确保汛期关键岗位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通知》要求煤矿业主、矿长至少落实一人24小时值班值守,煤矿矿级管理人员24小时在矿数量不得少于80%,煤矿重要岗位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煤矿兼职救护队伍要坚持24小时在岗备勤。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汛期应急联络指挥信息体系,随时跟踪落实预警指令的落实情况,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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