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政府安委办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

此次集中检查督查工作从6月10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市县全面检查、省级督导检查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其中省级督查将从6月17日至7月7日,由11个厅级干部带队采取“一组一市”的方式开展。

检查任务分为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其中政府层面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严格监管执法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企业层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月”、省政府1号文件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防范自然灾害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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