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灌阳县公安局侦办的四起非法采矿案在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文某富等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两万元至八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依法追缴犯罪所得。

近半年来,灌阳县公安局共破获非法采矿案11起,打掉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冻结非法所得109万元人民币,石材开采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01 组建专班,以“专业”打“职业”

按照“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的工作原则,灌阳县公安局从刑侦、指挥中心、合成作战中心、食药环大队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建灌阳县石材产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并直接指挥。多次组织召开专案推进会,进行案件会商,分析研判案情,对案件进行专人专办,各司其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办案民警通过对辖区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走访当地群众、矿点周边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的石材行业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共排查石材厂135家、停产13家,碎石加工点29个、有效矿山共7个,收集到大量的有效线索;对近五年行政案件开展倒查,梳理1起盗采矿石案件立案侦查,严查背后保护伞和黑恶势力。

02 攻坚克难,历时5月5个团伙被端!

办案期间,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由于案件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涉及人数多等不利因素,专案组克服重重困难,通过“数百次、几千个小时、上万条信息”的筛选比对研判,对嫌疑人实行精准打击,办案时限大大缩短。

通过5个月的艰苦奋战,专案组多次远赴江苏、广东、浙江等地,辗转万里,抓捕犯罪嫌疑人16人,破获非法采矿案11起。先后打掉了蒋某某、陆某某、唐某某、文某某等5个非法采矿犯罪团伙,有效震慑和打击了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犯罪行为。

灌阳县公安局将持续深入开展石材产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以打促防、防范为先”,在注重宣传防范和综合治理的同时,做到一案一整治,以人防物防技防形成公安机关的“千里眼”、“顺风耳”,为灌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创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贡献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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