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地质与矿产资源委员会消息,委员会已制订了一项“关于地下资源”的法律草案,该草案对采矿和地下资源利用领域进行了规范。
管理地下资源利用的法律对乌兹别克斯坦具有战略意义。自第一部《地下资源法》(О недрах)通过以来,随着整个法制社会的发展,采矿立法逐渐发生变化。
最初主要目标是确保国家利益和矿产储量的增长。当前,立法自由化的趋势离不开规范国家最重要行业的法律。
在研究采矿业占有率高的国家的采矿立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一项新立法,确定了现阶段国家工业管理的优先目标、方法和途径。
优先事项是矿产资源基地的再生产,确保有效利用地下资源,分离国家和监管机构的权限;简化许可程序,严格遵守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开发地下资源时履行义务;引入对工作成本的最低要求,并确保消除工作后果的义务;为矿床地质研究和工业开发吸引投资;引入投资开发勘查程度较低的区块;基于JORC标准在储量估算上的变化;为地下资源使用确定合理的付款方式;支持和鼓励引进创新技术进行矿床勘查、矿物原料开采和加工;提高国内产品和专家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