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的有关规定,对冀中股份有限公司邢台煤矿、章村煤矿、东庞矿东庞井考核通过后,拟命名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煤炭安管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王 春
联系电话:0311-87806093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