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记者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获悉,日前,该市在全区率先以一级田长令发布《南宁市田长制考核暂行办法》,按照党政同责、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要求,明确南宁市一级田长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二级田长履行田长制工作情况开展考核。

《办法》明确,主要考核二级田长建立健全田长制相关制度,履行田长职责,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严格农田管护、建设、利用等情况,重点考核二级田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及耕地撂荒治理的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和绩效考评等重要参考。田长制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规定报一级田长组织约谈,相关二级田长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须向一级田长作出书面检讨。

该《办法》还明确了符合一票否决应予以问责的情形,包括若存在连续两年考核被南宁市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存在对重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等情形之一,导致耕地保护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一票否决的要求对负有责任的二级田长及副田长予以问责并终身追责。

自2021年12月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以来,南宁市已全面构建完成市、县、乡镇、村四级田长+网格员体系,共落实田长人数3193人,落实网格员1.1144万人,实现全覆盖网格化管理。(记者 乔晓莹 通讯员 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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