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检察建议后,税务机关当即开展耕地占用税征管专项行动,已征缴入库耕地占用税904万元。”5月19日,在大冶市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协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向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正义介绍。
不久前,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平台,发现辖区内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经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后,未履行耕地占用税的缴纳义务。而其症结,在于行政处罚机关未与税务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和复核机制。
5月10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对督促大冶市税务局履职行政公益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听证,明晰各部门职责,深入解读耕地税法规、政策,消除行政机关的执法疑虑,配合税务部门征缴耕地占用税。听证会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晶向该市税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湖泊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并对辖区类似行为进行梳理,逐一清理,切实保护国家税收安全。
检察建议发出后,大冶市税务机关当即开展耕地占用税征管专项行动,与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湖泊局、生态环境局建立了耕地占用税信息共享、复核机制,规定了信息交换的内容、频次及路径,打通信息壁垒。(记者 龚雪 通讯员 杨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