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为规范租赁交易活动、维护良好的租赁市场秩序,同时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向广西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1号司法建议。

该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发现,原告方张某某、黄某某均年逾70岁,而被告方广西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关于租金标准及押金退还的条件不够明确,容易造成老年人误解。于是该院发出1号司法建议,建议该公司明确规范合同内容、充分履行说明义务、切实解决房屋问题、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为老年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唐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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