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

会议听取《条例》立法工作前期收集资料、开展调研、形成提纲草稿等进展情况汇报,与会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结合业务实际,围绕提纲草稿展开充分讨论,对主要章节编排设置进行全面梳理并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一要明确指导思想。协调好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将露天矿山保护、开发融合发展。二要小切口立法。全面、细致掌握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中存在的难点及盲区,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完善管理漏洞、填补法律空白、增强立法实效。三要加强地方调研。科学制定调研方案,到省内有代表性的矿区进一步开展调研、座谈,突出地方特色、完善提纲草稿。四要明确时间节点。科学部署、高效推进征求意见、调研、座谈等各项工作,力争三月底前形成《条例》成熟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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