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浙江方阜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方阜鼎润资管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吴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了解,浙江方阜鼎润资管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未勤勉谨慎履行基金管理职责,未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损益等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未要求投资者提供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等合格投资者证明文件;未对管理的基金进行风险评级的行为。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方阜鼎润资管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浙江方阜鼎润资管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谨慎勤勉履行私募基金管理职责,积极履行合格投资者确认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并在9月25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外,浙江证监局表示,吴威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吴威于9月25日前提交书面报告。(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