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高文静 通讯员孙宝柱报道 为严格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强化和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出台了《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七条措施》,就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一、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滨州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签发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理清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亲自签发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深入车间一线,通过现场检查、询问、考试等方式,推动各层级各岗位安全责任清单落实;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比例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三、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对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反馈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审定整改方案,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安全总监(分管安全负责人)以及技术、生产、设备负责人等共同参与,要聚焦企业重大风险点、关键部位和重点装置,要有计划、有记录,问题隐患要责任到人,实行闭环管理。

四、抓实抓细班前安全会。企业各班组接班后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以接班班组长(工段长)为主,所有接班人员必须全部参与。班前会主要内容要包括上一班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本班组现场主要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办法、本班组各岗位安全风险点及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等,班前会会议记录要留存备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参加一次班组班前安全会,并抽查班前会会议记录。

五、严格审核把关高危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每月至少抽查一次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并严格按照特殊作业等级实施作业审核;企业开停车(复工复产)、检维修等重大生产活动,必须制定安全方案,经企业安委会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批实施。

六、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签发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亲自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抽考,抽考的试题必须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把关,试题内容要结合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运行和重大危险源实际,重点突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设备的应知应会和安全操作等。每次抽考的比例不得少于企业全体员工的10%,确保全年覆盖到每一个人。

七、落实事故应急救援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制定并签发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应急演练,每月至少抽查一次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事故抢救,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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