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沈良坤报道    日前,福建省安委会结合实际,把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分解为66条具体举措,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在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方面,该省明确10条具体措施,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和年度任务清单。

在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方面,该省明确5条具体措施,强调对标“三个必须”,依法依规抓紧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单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新兴和交叉行业领域职责明确制度,抓细抓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该省明确3条具体措施,包括创新企业自觉履职、部门执法监管融合机制,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管机制+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全链条管理模式,强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创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追责问责机制,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对弄虚作假,搞“挂名矿长”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

在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该省要求采取“六个一”(一份安全公开信、一次安全专题视频会议、一系列视频调度、一批短信微信、一批视频监控、一轮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和小分队、专家指导服务、在线会诊、视频调度巡查等方式,精准清除事故隐患。

4月起,福建各地纷纷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工作。福建将派出10个省级指导检查组赴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情况等,确保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