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通知要求,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和制度,强化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基础工作,加强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监管监察工作。
通知明确,矿山企业应当建立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成立以董事长等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强化自然灾害期间的值班和调度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应当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将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内容纳入其中;应当建立自然灾害期间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巡视检查制度,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应当建立自然灾害可能导致重大险情时紧急撤人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指挥部门、联络人员、撤人程序和撤退路线等。
通知强调,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水文)、防汛、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要加强值班值守;要加强对矿山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相关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矿山事故灾难,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及时上报。(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