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和县应急管理局出台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旨在实施日常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分离,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该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了整合,实施日常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相对分离,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进行行政执法。该办法适用于县应急管理局办理的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和行政强制。该办法还就职能职责、协调联动、案件移送、执法监督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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