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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黔东南州编制的《贵州省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参加了全国竞争性评审,成功入选国家示范工程,获3亿元中央财政支持。该项目将有效改善矿区及周边人居环境,夯实固碳增汇能力,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打破区域壁垒,协作争项。黔东南州会同黔南州共同申报该项目,实施区域涵盖黔东南州14个县(市)及黔南州8个县(市),其中有10个县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到2024年,全州将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矿山生态修复面积5.99平方公里,修复废弃矿山(矿点)801个,消除地质环境隐患65个,恢复植被323.94公顷,盘活利用土地面积553.44公顷。
二是破除单一模式,协同治理。项目采用“省级统筹、州级实施、县(市)协同、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由政府平台公司、社会资本方、实施单位等组建项目实施平台,整体负责资本引入、资金整合、整体实施、产业导入等。项目总投资5.5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亿元、地方财政配套1.07亿元、社会资本1.52亿元。涉及黔东南州项目总投资为2.97亿元。
三是创新组织模式,助力发展。项目以“生态修复+产业导入”的组织模式,通过治理后的矿山打造耕地,增加耕地数量和质量,导入中草药、经果林等产业,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升整体生态形象。治理后预计可产生新增耕地413.88亩,按每亩6万元计算,可产生收益2483.28万元;预计可产生639.4亩增减挂钩指标,按每亩20万元计算,可产生12788万元,总计可产生土地整治收益15271.28万元。 本文关键词: 废弃矿山 生态修复 财政支持 责任编辑:晓丽 中国振动机械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