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剪辑、直播带货等领域网络侵权行为将迎来更为严格的监管。12月29日,国家版权局发布《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推动新业态、新领域版权保护,将网络领域作为版权保护主阵地,不断提升版权管网治网能力。其中强调,要完善体育赛事、综艺节目、网络直播、电商平台等领域版权保护制度。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短视频用户规模已达8.88亿。与网络迅猛发展共生的,是版权保护领域的短板逐渐显露。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洪江律师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版权局将网络领域作为版权保护主阵地,是与时俱进,充分呼应了网络领域“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高发频发的特点。
李洪江介绍,网络领域著作权侵权现象有多种表现,比如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将传统媒体上的作品上传到网络上供他人下载获取流量现象频发。“传统媒体囿于其传播速度较之于互联网传播速度慢、受众相对较小等特点,一旦将传统媒介中的小说、照片、美术作品等放置于互联网,其传播速度、受众群体都会有很大变化;该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也是最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大数据进行侵权行为定位,借助区块链技术进行电子存证取证,以恰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洪江说。
此外,随着互联网电视、IPTV三网融合模式的不断发展壮大,体育赛事、综艺节目未经权利人许可被他人从电视荧屏转移到互联网平台上,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也是巨大的。李洪江指出,互联网电视领域取证相对于传统互联网领域比较困难,特别是在专网运营的情况下,借助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可以避免取证的尴尬。
对于网络直播带货、电商平台领域,李洪江表示,“短视频侵权现象极为猖獗,维权成本远远高于侵权获利收入,因此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至关重要,对于获取更高的赔偿额大有裨益”。
今年以来,短视频领域的版权保护行动紧锣密鼓。4月9日,73家影视机构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将对影视作品进行任意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采取维权行动,并呼吁短视频创作者尊重原创、保护版权。随后,腾讯等长视频平台与70多家影视传媒单位、500多名从业者发布倡议书,聚焦影视行业“二次创作”等短视频领域相关问题,再次呼吁保护影视作品版权。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明确禁止未经授权短视频擅自剪切影视剧,被认为是短视频行业的最严新规。
在各领域的维权行动基础上,网络版权保护渐渐走上了更为严格的规范之路。为加强监管,此次发布的《规划》提出,依托国家版权监管平台,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和监管对象,深入开展对新型传播平台的版权重点监管工作。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将在未来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将充分利用新技术创新版权监管手段,提高执法有效性和精准度,提升版权保护水平。加强对版权治理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与监管,完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快速反应机制。《规划》还强调,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针对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行政执法快速处理渠道。
据了解,国家版权局每年都会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2021年“剑网行动”重点打击的就是短视频、网络直播、体育赛事、在线教育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特别将体育赛事版权秩序纳入专项行动之中。
《规划》提出,未来将持续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关键领域、重要环节、重点群体,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指导各地积极查办侵权盗版案件,突出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规模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完善红色经典等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措施。(记者 陶凤 吕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