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9日至20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南监察分局、汝州市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有限公司(简称夏店煤业)进行了复工验收。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夏店煤业对验收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汝州市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了现场复查,矿井具备复工条件。5月31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豫工信煤行函〔2021〕177号予以批复,同意夏店煤业复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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