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于我院强大的执行攻势,被执行人某矿业公司负责人于8月6日上午即向我院执行账户转款15万元。剩余案款于8月10日已全部转到我院执行账户上,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在此次执行活动中,本院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的部分票据、银行卡、电脑主机、现金等财物,有效的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在了解到其中一台电脑主机系该公司过磅电脑,如被扣押,将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情况下,及时将该电脑主机退还该企业。同时为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其公司名下挖掘机及装载机各一台进行原地查扣,既体现了我院严格依法执行,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展现我院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的理念,同时,也是我院服务我县经济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对涉企案件审慎执行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