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获得惠州一开采规模为960万吨/年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关于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上窝石场的协议出让公示
一、出让人
名称: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西埔路段
二、受让人
名称: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
场所: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471228438XL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上窝石场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开采规模:960万吨/年
地理位置:惠州市龙门县龙江镇罗洞村
开采标高:+231.4米至-30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其他
理由:依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8号)的有关规定,应比照协议出让方式征收新增资源储量、新增开采矿种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经县政府同意,比照协议出让方式一次性征收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上窝石场(首期)采区范围内新增可采未有偿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共14703.13万元,其中:征收新增可采水泥用灰岩矿8554.07万吨采矿权出让收益14374.66万元、征收夹石量359.8万吨采矿权出让收益328.47万元。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2年05月17日至2022年05月30日
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龙门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股。
本公示在龙门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