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事发前,子良镇新道湾村村委会因建设需要,向熊某购买木材。28日11时许,王某受熊某之托,驾驶轻型自卸货车运输木材25根至目的地,途经事发路段时,因所载木材超重且未采取加固措施,导致货车上坡时木材从车厢内滑落导致交通受阻,吴某在村委会安全员的指导下,对阻碍交通的树木进行吊运装车,在装车过程中发生意外木材滑落撞击吴某头部导致其当场身亡。此事件涉及到多个责任方,在补偿额度上各持己见。为了求得共识,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从多方面各个击破,带领当事人学习各类补偿标准作为参考,在此基础上,合理定夺。经过三天的调解协商,当事人最后心平气和地达成一致意见:新道湾村先行垫付吴某死亡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亲属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伍拾伍万圆整。此案了结,再无争执。双方都对调解员表示感谢。
在司法所及政府领导的劝导下,吴某家属表现冷静,没有冲动、激愤行为,这给调解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给调处工作带来了方便。子良司法所将继续坚持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推进基层矛盾化解,努力维护子良镇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