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河湖划界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抓总,水利局主要领导具体抓;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进度、解读政策、研判问题,确保高效高质完成划界任务。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创新工作思路,多渠道争取我区河道划界资金,先后争取河道划界项目资金80万,确保划界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项目实施与中标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技术标准和时间节点,对划界工作中出现技术问题或进度滞后的,采取约谈、警告等方式处罚,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区水利局多次深入作业现场,督查、指导划界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验,确保划界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截止目前,对翠江、西河、大浪江、樟溪水、坳上河、雷溪河、太和水等14条流域面积在50㎞2以上的河流划界任务全面完成。
依法划定河湖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设立保护界桩和公示牌,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体系,有效解决因河湖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不清、土地权属不明导致的侵占河道、侵水占地等问题,为建立水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河湖管理保护体系、深入推行河长制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