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2024年8月2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粤0115执13021号】,执行标的720207元。

另据天眼查统计,2024年1月以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约10余次成为被执行人,案件遍及广东、山东、浙江等地。

所谓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所谓执行标的,是指案件中需要执行的金额。这个数字包括了被执行人需要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存在的迟延履行金等款项。

公开资料显示,*ST广田成立于1995年,位于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53707.9657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范志全,任职企业5家。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