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精心组织实践团队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其中,本科生团队赴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聚焦“民族团结+志愿普法”新路径开展实践调研,辗转连环湖镇南岗村、寿山蒙古风情园、胡吉吐莫镇等地,深入基层了解国情民情,通过志愿服务、文艺演出等形式以行动践行初心,让志愿普法和民族团结的种子在乡村沃土上生根发芽;研究生团队前往大庆市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东风屯法治小院等地,着重调研基层调解工作的实际需求与成效,学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层校园纠纷调解提供法治保障和调解智慧,为推动龙江法治建设注入青春力量。

法学院“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分别与南岗村村委、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以学生成长与国家政策的角度展开座谈,深刻阐述了建设民族团结的重要,进一步强调民族团结和法治在乡村建设治理中的核心与基石作用,为推动乡村的法治建设和民族团结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实践团队成员们立足自身专业为当地少数民族村民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7部法律法规,就少数民族合法权益问题进行了具有针对的政策讲解,将民族政策与法律法规相结合,将“民族团结”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真正做到宣法为民、法治为民。

实践团队成员们以日常法律问题为核心,以民族团结为特色,通过传单、宣讲等方式场开展普法活动,并走访当地少数民族居民,进行文艺汇演,搭建起民族团结的连心桥;针对青少年群体开展公益活动,为乡村青少年点亮希望之光,共绘美好未来。

本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持续探索“民族团结+志愿普法”新路径的生动实践,通过普法宣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法治社会建设重要的认识,为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素养奠定有力基础,并以“零距离”、“面对面”的形式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提升了民族政策法规与民族团结知识在群众中的认同感,为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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