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板价“拦路”,国内成品油价调整实现“五连停”。

5月28日,发改委发布公告称,截至5月2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将全部纳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这是今年成品油价格连续第五次不调整。回顾以往,在2016年的国际油价下跌中,国内成品油调价曾因“地板价”机制出现“六连停”。

据了解,因全球经济衰退风险叠加新冠疫情影响,原油需求锐减,3月9日主要产油国原油减产协议谈崩,引发国际原油价格雪崩。3月31日,发改委今年首次对国内成品油价不作调整。此后,因全球供应持续远大于需求,原油价格一直持续低位震荡,甚至在4月下半月跌出负值,导致国内成品油一直未走向调价区间。

不过,本轮计价周期(5月14日-5月28日)以来,国际原油涨幅明显。截至北京时间5月27日,WTI收盘于34.35美元/桶,较上一调价日(5月14日)上涨9.06美元,或35.82%;布伦特收盘于36.17美元/桶,较上一调价日(5月14日)上涨6.98美元,或23.91%。“其上涨动力主要来自原油供需面的好转。OPEC和其他主要产油国的减产落实使得供应过剩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与此同时,各国陆续放松出行限制,能源需求正在逐渐恢复,其中多国驾车水平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金联创成品油分析师王珊表示。此外,王珊表示EIA原油库存减少,加之美国自身原油产量连续7周录得下滑,均为油价上涨提供动力。受原油上涨带动,本轮变化率呈现正向加深走势。

对于下一轮成品油调价走势,王珊认为,新一轮变化率将维持正向区间发展,下一轮调价日期为6月11日,但因变化率参考原油均价为十个工作日的均值,故下一轮调价开启概率较小。不过后期若原油持续向好,6月份有望突破调价红线。后期消息面或对市场存有一定支撑。

“地板价”是发改委在2016年推出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意为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低于40美元部分不再作调低。与此对应的是“天花板”价,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者少提。

近日两会上,因国际油价预计长时间低于40美元/桶,成品油调价屡屡搁浅,“地板价”机制利弊再受讨论。全国政协常委黄震建议取消成品油“地板价”机制,试点推行成品油市场交易定价。在黄震看来,国内“地板价”机制连续触发显现出了一些弊端,一方面,“地板价”机制使普通消费者难享市场红利;另一方面,“地板价”机制一定程度造成市场竞争不公平,与“地板价”配套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多以国有石油公司旗下的炼油企业作为缴纳主体,导致其“低油价”和“地板价”的红利被抵消,而地方民营炼化企业因受地方征收机关的监管力度远低于国有炼厂,不少民营炼厂没有上缴风险准备金,造成了国有炼厂和民营炼厂不公平的市场环境。

金联创能源分析师奚佳蕊则提出了不同观点,她认为国内成品油的“地板价”和“天花板价”保护机制,实则是兼顾了国际形势与国内实际情况。

奚佳蕊指出,首先,这样一来国内成品油与其他国家形成了价格差距,但由于各国的原油购进成本不同,适当的价格差是完全合理的。一些产油国对于亚洲的用户往往会出现“亚洲溢价”,这就导致了中国进口的原油需要为此买单,所支付的原油进口成本也高于欧美国家。因此不能完全根据国际油价的走势而不考虑国内的实际成本。其次,各国的成品油税负也不尽相同,不同国家对于税费的征收也是充分考虑了本国的国情。目前,欧洲及周边日韩等国家汽油税费比重在50%以上,柴油税费比重多在40%-50%之间;美国的汽柴油税费比重为13%左右;中国的汽柴油税费比重为30%左右。应该说国内的成品油税费介于欧美之间,比较符合中国的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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